為貫徹落實國務院《地名管理條例》和《重慶市地名管理條例》,近日,重慶市民政局制定《重慶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規程》等5項條例配套制度。
配套制度由《重慶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規程》、《重慶市標準地名命名更名規范》、《重慶市地名更名綜合評價制度》《重慶市地名管理專家論證制度》、《重慶市地名管理意見征求制度》組成。分別從地名命名更名申請、受理、審批予以規范,并對備案、公告操作予以細化,進一步規范地名標志設置維護管理。同時,要求重要地名命名更名應組織開展專家論證、綜合評估、社會意見征求,調動群眾積極參與。
隨著配套制度的出臺實施,地名審批將進一步“明步驟”、“減環節”、“縮時限”、“提服務”,民政部門審查期限由15個工作日縮減為5個工作日,其他部門審批期限由20個工作日縮減為10個工作日。(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)